早說過我常「奉獻」罰款予公共圖書館,前幾天又行此善舉,唯一事一直不明所以,所以與大家分享。
話說早前收到通知,知道有一書逾期未還,自己未能在開館時間還書,所以就放到「還書箱」去。一如所料地收到欠款通知,但還款時,職員先誤會我未還書,弄清楚後又「叮囑」我下次不要放「還期資料」到還書箱中,因為這樣會引致「資料混亂」云云。
我知道很多還書箱 (例如青衣IVE的) 不預期收納「過期資料」,但我不明白,這(技術上)究竟有多難?HKD1.5 一天的罰款算再下去我也沒問題,只是現時的安排實在令人費解。
2 comments:
因為佢地有本膠膠既工作指引, 入面都無講遇到箱中有過期書籍要點處理
@ywwoo - 真官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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