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22, 2009

何謂五區總辭?

近月來「五區總辭」甚囂塵上,社民連及公民黨先後提出總辭方案「變相公投」,本港政局面臨零三年以來最大變局。

公投即「全民公決」,市民會以一人一票方式表決重大提案,直接決定贊成與否。「變相」公投,是因為香港並無《公投法》,而且「既得利益者」把持的議會也不會通過《公投法》,所以議員辭職後,會以他們的重要主張 (例如落實普選) 為政綱重新參選,利用補選 (「地區直選」會以一人一票選出議席 ) 來進行「變相」公投。

因為,特區政府將於年內推出「政制改革」諮詢文件,並提交特首及立會選舉辦法草案,如其內容屬於「不能接受」,例如含混帶過「普選」方式及詳情,甚或繼續拖延普選,泛民就會以「五區總辭」進行變相公投, 尋求全港市民一起表態,一人一票表決香港的普選問題。

當然,「變相公投」沒有法律效力,即使選舉結果表示民意支持普選,政府仍可一意孤行,不提交「符合民意」的議案,任由原議案拉倒,就如零五年時一樣。因為,民主政制原地踏步,正符合中共、曾蔭權及建制派別的利益。政府當然試過如此明目張膽地漠視民意,最佳例子就是零三年的《二十三條》,那一年,五十萬香港人用人民力量阻止政府一意孤行,今日的「五區總辭」同樣倚靠「人民意願」,推動本港的民主進程。

至於以「五區總辭」作公投的必要性和潛在問題,容後再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