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去年一樣,我對李氏力場屢次干擾氣候現像,影響天文台專業及科學判斷,妄顧市民安全十分憤怒,而剝奪數百萬打工仔難得的假期,更加罪無可恕。尤其是天文台 早於三月已預測本年會有更多颱風吹襲,我誤信後曾廣傳此消息,不少同事朋友因而大失所望。近日的颱風「納沙」隨時是今年我重建信用的最後機會,唯有寄予厚望。
打風總是跑步的好日子,清風送爽、雨井烟垣、行人疏落,偶與還有強風幫你加速。剛落街,看見路邊的鐵馬和垃圾桶早已東倒西歪,但欄杆上「投票 為香港 為社區」橫額仍未飛脫,還餘一邊連著。一路跑著,偶有強風,不過問題不大;雖然大風一過,路旁的大樹總是沙沙作聲,甚至好像古老木樓梯般吱吱地響,但地上未見斷枝,仍然可以接受。跑過雞欄,發現那面區旗已被風跌,連同升旗用的鉤子掛在路邊欄杆上。我正試想被鐵鉤子打中的可能,突然身後傳來一聲巨響,原來大風吹倒一個燒衣的鐵桶,撞上了欄杆,讓我想起幾年前那個「三號風球」下被垃圾筒打中的女人,心想「李氏力場」多年來守護香港,實在功不可沒。
在家樓下碰到收垃圾的阿嬸,她訴苦說打風吹散了她的東西,雖然看來她這晚要更遲收工,但當時我只想著回家洗澡,沒有心機跟她絮叨。入電梯後我就後悔,自己又一次自私地忽視颱風下弱勢社群的苦況,這本來可不是慶祝的時候,而且自己冷漠得連她的苦水也不願一聽。
Wednesday, September 28, 2011
Wednesday, September 21, 2011
遞補機制諮詢文件意見書
遞補機制的公眾諮詢將於後天 (24/9) 完結,請大家把握最後機會表達意見:
敬啟者:
貴局在本年七月公布上述諮詢文件,徵求公眾人士就議員「隨意」辭職引發補選並再參選,因為耗用「大量」公帑的現象提出意見。本人就諮詢文件文 (a) 至 (e) 項問題提出以下意見,僅供 貴局參考:
(a). 議員隨意辭職引發補選並再參選,及補選耗用大量公帑的現象是否一個需要堵塞的漏洞?
參與補選是重要的公民權利及政治參與,含重大社會及公眾利益,不能隨意因資源理由而取諦。相比起每年超過三千億的公共開支,補選並不昂貴,對政府亦不構成財政負擔。
另一方面,「隨意」辭職難以定義,世界各國多年來不乏因政治議題而辭職或甚至解散國會,藉重新選舉以尋求社會共識的例子。例如,日本首相小泉純一郞於二零零五年曾為推行國內郵政私營化及金融體系的改革而解散國會,提早大選。立法限制議員因某些 (政治) 理由而辭職普不可行,同時,若公眾不接納其理由,辭職議員將無法於該次補選中重新當選,特意修例純屬多此一舉。
(b). 如果認為應該堵塞漏洞,第四章所列的各個方案中,哪個(或多個)較為合適?
本人認為現行補選制度行之有效,無「堵塞漏洞」的需要。
即使有人認為現行的補選制度有漏洞,諮詢方案中列舉的部份方案也並不理想。例如方案一 (限制辭職議員參加同屆任期內任何補選) 將面臨司法覆核的挑戰,卻無法阻止辭職議員的黨友或其他人參選,補選及相關的公帑開支依然難以避免。方案二及三都採取「先用同一候選人名單,後再用遞補順位名單」的替補機制,若以遞補順位名單上填補議席空缺,將如諮詢文件所言「改變了原來議席按比例代表制分配的選舉性質」(1.09 段),並「可能導致議會原有的政治平衡不公平地改變」(1.10 段),甚至可能比採用現行的補選制度更嚴重,更扭曲投票意向。
(c). 如果認為無需堵塞漏洞,是否應維持現狀,即不修訂法例,議員辭職會進行補選,而辭職議員可參加該補選,及因而耗用大量公帑?
應該維持現狀,理由可見於 (a) 的答案。
另外,一億多元是否「大量」,實在值得商榷。貴局於文件中使用如此主觀的字眼,明顯已有既定立場,令人讉憾。
(d). 地方選區及將來的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在換屆選舉採用名單比例代表制,而補選則採用得票最多者當選制,這可能會不公平地改變政黨和組合在換屆選舉所得議席的比例。這問題應否處理;若應處理,可否考慮設立一個公平和合理的替補機制,以代替補選?
如前所述,貴局提出的多個方案都無法處理這個問題,本人希望 貴局提出其他切實可行的建議供大眾選擇。在此之前,應該維持現行補選制度,理由可見於 (a) 及 (b) 的答案。
(e). 是否有其他可行方案堵塞漏洞,或其他相關的建議?
訂立《公投法》將能夠徹底解決議員因政治議題而辭職,引發補選並耗用公帑的「問題」。屆時,任何政黨或團體可以推動「正式」公投以尋求社會共識,解決政治問題,無需以辭職引發「變相」公投。此乃治本之法,希望 貴局儘早為《公投法》立法作準備。
此致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政府於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發表了諮詢文件,就填補立法會議席空缺安排諮詢公眾。歡迎你在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或以前以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意見:
地址: 香港下亞厘畢道
中區政府合署中座308室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傳真號碼: 2523 3207
電郵地址: afv_consultation@cmab.gov.hk
地址: 香港下亞厘畢道
中區政府合署中座308室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傳真號碼: 2523 3207
電郵地址: afv_consultation@cmab.gov.hk
敬啟者:
「填補立法會議席空缺安排諮詢文件」意見書
貴局在本年七月公布上述諮詢文件,徵求公眾人士就議員「隨意」辭職引發補選並再參選,因為耗用「大量」公帑的現象提出意見。本人就諮詢文件文 (a) 至 (e) 項問題提出以下意見,僅供 貴局參考:
(a). 議員隨意辭職引發補選並再參選,及補選耗用大量公帑的現象是否一個需要堵塞的漏洞?
參與補選是重要的公民權利及政治參與,含重大社會及公眾利益,不能隨意因資源理由而取諦。相比起每年超過三千億的公共開支,補選並不昂貴,對政府亦不構成財政負擔。
另一方面,「隨意」辭職難以定義,世界各國多年來不乏因政治議題而辭職或甚至解散國會,藉重新選舉以尋求社會共識的例子。例如,日本首相小泉純一郞於二零零五年曾為推行國內郵政私營化及金融體系的改革而解散國會,提早大選。立法限制議員因某些 (政治) 理由而辭職普不可行,同時,若公眾不接納其理由,辭職議員將無法於該次補選中重新當選,特意修例純屬多此一舉。
(b). 如果認為應該堵塞漏洞,第四章所列的各個方案中,哪個(或多個)較為合適?
本人認為現行補選制度行之有效,無「堵塞漏洞」的需要。
即使有人認為現行的補選制度有漏洞,諮詢方案中列舉的部份方案也並不理想。例如方案一 (限制辭職議員參加同屆任期內任何補選) 將面臨司法覆核的挑戰,卻無法阻止辭職議員的黨友或其他人參選,補選及相關的公帑開支依然難以避免。方案二及三都採取「先用同一候選人名單,後再用遞補順位名單」的替補機制,若以遞補順位名單上填補議席空缺,將如諮詢文件所言「改變了原來議席按比例代表制分配的選舉性質」(1.09 段),並「可能導致議會原有的政治平衡不公平地改變」(1.10 段),甚至可能比採用現行的補選制度更嚴重,更扭曲投票意向。
(c). 如果認為無需堵塞漏洞,是否應維持現狀,即不修訂法例,議員辭職會進行補選,而辭職議員可參加該補選,及因而耗用大量公帑?
應該維持現狀,理由可見於 (a) 的答案。
另外,一億多元是否「大量」,實在值得商榷。貴局於文件中使用如此主觀的字眼,明顯已有既定立場,令人讉憾。
(d). 地方選區及將來的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在換屆選舉採用名單比例代表制,而補選則採用得票最多者當選制,這可能會不公平地改變政黨和組合在換屆選舉所得議席的比例。這問題應否處理;若應處理,可否考慮設立一個公平和合理的替補機制,以代替補選?
如前所述,貴局提出的多個方案都無法處理這個問題,本人希望 貴局提出其他切實可行的建議供大眾選擇。在此之前,應該維持現行補選制度,理由可見於 (a) 及 (b) 的答案。
(e). 是否有其他可行方案堵塞漏洞,或其他相關的建議?
訂立《公投法》將能夠徹底解決議員因政治議題而辭職,引發補選並耗用公帑的「問題」。屆時,任何政黨或團體可以推動「正式」公投以尋求社會共識,解決政治問題,無需以辭職引發「變相」公投。此乃治本之法,希望 貴局儘早為《公投法》立法作準備。
此致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市民
梁宇軒謹啟
梁宇軒謹啟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Saturday, September 3, 2011
「反鷹抗暴」遊行的插曲
昨日在北區踼完球,就會合雞趕去銅鑼灣參加「驅走極權黑影 還我港人自由」反暴警遊行。
遊行開始前,集合地點東角道上的人要不寒暄或吹水,要不正在拍照,因為地上象徵黑影的長黑布塊引人注目,記者也圍著幾個戴著 Vendetta 面具的參加者影相,該行人專用區本來就車水馬龍,也不易分辨是遊行人士還是途人。突然,近崇光百貨的馬路邊傳來爭執聲音,只見人群圍著一個撐傘的中年女 人,雙方正互相指罵,傘上用白油寫著大意是「支持警察執法」的字句。相信該女士的情緒有問題,因她其後突然用傘襲擊現場拍攝的人,要知其傘經過數次「打 擊」後已經「甩頭甩骨」,外露的鐵傘骨隨時括傷人,甚至可以插盲眼睛,實在危險。
[youtub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0Hz1GGnq-jw&w=560&h=345]
警員不久後到場將她帶走,這段插曲就告一段落,不過其間的對話也頗好笑。當她見遊行人士向警員求助,就得意地叫:「你們不是說警察很壞嗎?現在為什麼要他們 幫手?」我站在人群外圍,沒能立即回應,但相信當場的人也清楚,我們抗議的不是「警權」而是「警權過大」,我們當然支持警察維持社會秩序,只是反對警方以 此為由,政治打壓示威遊行,侵犯基本人權。除非「維持秩序」與「示威自由」本身不相容,或者兩者已有合理平衡,沒有改善空間,否則這是個稻草人謬誤。
至於現時遊行示威的安排合理與否,當日的遊行或是個好例子。難得警方會封閉軒尼詩道西行的全部三條線 (也可能與那塊巨大黑布有關),我們由東角道出發,沿途只有兩三次停滯,未到六點已走到警察總部,這無疑是近年「最暢順」的遊行。相比起平時那些「不人 道」的遊行安排,同樣是周日下午,警方今次卻可如斯從善如流,證明非不能也,只是不為也,何況,這個遊行其實未經正式程序申請 (但「知會」了警方遊行安排),是一次「非法集會」。
遊行開始前,集合地點東角道上的人要不寒暄或吹水,要不正在拍照,因為地上象徵黑影的長黑布塊引人注目,記者也圍著幾個戴著 Vendetta 面具的參加者影相,該行人專用區本來就車水馬龍,也不易分辨是遊行人士還是途人。突然,近崇光百貨的馬路邊傳來爭執聲音,只見人群圍著一個撐傘的中年女 人,雙方正互相指罵,傘上用白油寫著大意是「支持警察執法」的字句。相信該女士的情緒有問題,因她其後突然用傘襲擊現場拍攝的人,要知其傘經過數次「打 擊」後已經「甩頭甩骨」,外露的鐵傘骨隨時括傷人,甚至可以插盲眼睛,實在危險。
[youtub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0Hz1GGnq-jw&w=560&h=345]
警員不久後到場將她帶走,這段插曲就告一段落,不過其間的對話也頗好笑。當她見遊行人士向警員求助,就得意地叫:「你們不是說警察很壞嗎?現在為什麼要他們 幫手?」我站在人群外圍,沒能立即回應,但相信當場的人也清楚,我們抗議的不是「警權」而是「警權過大」,我們當然支持警察維持社會秩序,只是反對警方以 此為由,政治打壓示威遊行,侵犯基本人權。除非「維持秩序」與「示威自由」本身不相容,或者兩者已有合理平衡,沒有改善空間,否則這是個稻草人謬誤。
至於現時遊行示威的安排合理與否,當日的遊行或是個好例子。難得警方會封閉軒尼詩道西行的全部三條線 (也可能與那塊巨大黑布有關),我們由東角道出發,沿途只有兩三次停滯,未到六點已走到警察總部,這無疑是近年「最暢順」的遊行。相比起平時那些「不人 道」的遊行安排,同樣是周日下午,警方今次卻可如斯從善如流,證明非不能也,只是不為也,何況,這個遊行其實未經正式程序申請 (但「知會」了警方遊行安排),是一次「非法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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