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視與工具理性
《基本法》第 24 條明文規定「持有效旅行證件進入香港、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國籍的人」為本地永久居民,但社會主流輿論服膺於利己主義,因擔心「爭飯碗」和福利開支增加,大力反對外傭申請居港,無視「法治精神」。不去修改「有漏洞」的《基本法》條文,卻嘗試以違憲的本地立法或人大釋法等方法阻止外傭居港,固然附合我們的眼前利益,但這種「不擇手段」卻長遠損害法治。
其實,香港人根本不重視法治,只要遇到好處,就會放棄一向自詡的法治精神,當年領匯上市的司法覆核如是,今年的港珠澳大橋的環評如是,這次的外傭居港申請當然也不例外。說穿了,香港人的「理性」限於工具理性,只懂追求實質可見的利益,不理會結果背後的社會正義、公平和道德。所以,某政黨才膽敢提出「司法獨立誠可貴 港人福祉價更高」,企圖將「法治」和港人的「福址」對立起來,但試問有甚麼比「法治」更能代表我們的長遠福址?如果沒有司法獨立,沒有程序正義,如果法律面前,人人並不平等,這個社會如何保護每個市民的幸福?
無知與恐懼
恐懼源自無知。分不清「申請權」和「居港權」,以為一旦入稟人勝訴,外傭就會立即擁有居港權;幻想所有外傭都願意永久離鄉別井、拋夫棄子申請來港;不知道申請綜緩及其他福利的條件和手續,害怕政府福利支出大幅增加。不認識外傭的生活文化和模式,歧視她們的種族或文化。這些大眾的誤解和偏見,就是引起社會誇階層恐慌的原因。回想當年,香港社會一聽到 167 萬港人內地子女的「恐怖」數字,不也對人大釋法的顧慮一掃而空嗎?時任保安局局長、現任立法會議員證明了,恐慌策略對港人總是有效的,不論那些數據多麼不合理。
大眾在排外恐懼下不知所措,才被某些政黨引導下抽出了要針對的「賣港」對象。外傭居港的漏洞無疑是當年《基本法》立法粗疏所致,奇怪的是,今天大眾抹黑外傭有之,抗議法院判決有之,評擊協助的律師有之,卻不見矛頭指向始作俑者 ─ 制訂此憲制性文件的全國人大。部份政黨不要求修改《基本法》徹底解決問題,卻不斷大放厥詞,將人大常委塑造為「救星」,為釋法舖路。
這次外傭居港申請的司法覆核,本來是社會討論香港移民政策的契機,現在卻被某些政黨藉議題鼓吹排外,煽動民粹恐懼,淪為區議會選舉前的政治操作,誠屬可惜。話雖如此,小弟仍然希望大家拋棄工具理性和恐懼,重新思考法治精神和香港的移民政策。否則,我們不久將來要研究的就是外國的移民政策,因為屆時香港已死。
1 comment:
挑!香港人口口聲聲重視法治,根本過馬路都唔守交通燈(雖然我都係)唔知係上邊果輩發錢發到寒腦凍死,定係呢班發錢寒死嘅XX個個賺到盤缽滿有權有勢代表埋其他人,其他果班人又唔X理由佢哋發噏瘋,結果全港人被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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