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October 24, 2008

Crown Colony versus HKSAR

肥ken:

本人不清楚港英政府時代的立法局議員跟依家的議員的權力有幾大的分別,有無人指教一下?

最後一位港督彭定康先生臨走時都不忘為英國政府抽油水,抬高樓價,造成一大班負資產,拍拍屁股走人,點解無人向佢擲撻(蛋撻)?

那時候港英政府由英國派條友來香港做港督,呢個政府權力的產生是否合理?都唔係由香港人來選架wor?莫非由中央政府派人來管理香港大家才會覺得無問題?(當然一國兩制下呢個根本上是不可能)有無人指教一下?

政府無錯的責任係做建設,議員的責任是監察。既然政府的建設並不完美,不能惠及所有人(現實上根本不可能),議員的責任就不單只是贊成或反對,俾多點"可行"的意見。

本 人贊成生果金提高到一千元,反對引入資產審查。講真,即使提高到一千元,我們依然會看到公公婆婆在家上拾紙皮鋁罐,很是心酸。他們都是五六十年代,沒有知 識學歷,憑雙手打拼,更值得獲得生果金,他們不去拿綜援,是想去證明佢地依然可以找到生存的方式。反問自己,可唔可以用呢種方式去過活?恐怕不行吧!

要 做好照顧弱勢社群,最重要都係要錢。做得最完善的社會保障計劃(包括退休計劃)的地區,納稅人大多都要繳交約五成(甚至更多)的稅收,你願意嗎?每月賺一 萬有五千大元上繳政府,你能負擔起嗎?廿年後四人之中有一個係老人家,亦即代表需要更多錢,本人覺得加稅,增大稅基才是解決問題的重點,但亦會引起最大的 聲音。依家連最簡單的膠袋稅、離境稅都未做唔到,我都唔明,點解要反對膠袋稅,用環保袋囉!


http://www.xanga.com/ken_wong/679497840/item.html?nextdate=last&leftcmt=1




指點肥ken:

  事到如今,唯有等我指點下。

  首先,因為港英時代「末期」的立法局不是分組點票,所以私人草案(由議員而非政府提交的議案)只需要過全體議員半數支持;第二,老彭的「新九組」遠比今日「功能界別」選民基礎闊(三百萬對二十萬),較能代表民意。

  港督由英國婊子委任,當然係不民主,港英政府權力的產生從來不合理。由中文化學運,到爭取八八、九一、九五直選都屬本地社會運動。如果你問點解當年港人「會覺得無問題」,咁係因為經濟景氣,「短視」的港人缺乏怨氣,所以三十年間少有大規模反政府運動。

  如果係問「應唔應該」向老彭擲撻,第一我會咁睇,老彭年代的民主進程,絶對比之前的港督或特區十一年來多。以民主進程來說,我會選擇「向老麥擲撻」。

  第二,選舉唔係萬靈丹,民主的產生辦法(government by the people)只係衡量政府成績的其中一個,「係咪為市民做嘢」(for the people)都係「支持/反對」政府的考量一。老實說,老曾的極右經濟政策比老董或都70年代起的港督都要偏袒商界,罔顧基層利益。

  至於本地樓價飛升,並非老彭一人的決定,高地價政策(少供應),始於中英聯合聲明(50公頃)。至於為英國抽油水,其實不然,大部份樓價、地價騰貴而來的庫房收入終歸特區財政/外匯儲備。

p.s. 如果說高地價政策、增加福利(車毀人亡),或擴大選民基礎(直選)等政策屬於「地雷」,那麼實際而言,特區政府的確全部踩中了,但那與權力合理性無關。至於「係咪為市民做嘢」,那仍算比老曾做得好。


  “俾多點"可行"的意見”
  其實建議唔少,只係當權者認為「可行」的少之又少。時至早日,有多少建議被納入成為政策?集體談判權? 重售居屋? 最高工時? 早知計劃經濟必定失敗,可惜好多人唔知,市場經濟如香港,亦早被證明行不通。老曾說要走第三條路而不是極左或極右,你相信嗎?幾十年來作為「世界最自由經 濟體系」,堅尼系數最高的地區,香港難道不是走在「極右」的道路上?


  照顧弱勢社群,錢當然重要,但擴闊稅基不能解決多少問 題,因為如你所講,月賺一萬的人根本沒能力交多少稅。相反,世界上標準稅率最低的香港,真係唔可以加幾個% 利得稅、薪俸稅,或資產增值稅? 我相信資本主義體制下,利用「累進稅制」重新分配財富合理而且必須。加利得稅會趕走投資、資金? 老實說影響有限,或者可以參考下世界各國嘅經驗。
我唔反對膠袋稅,但對離境稅有保留,因為會阻礙全球化/地區上的融合,更難成就「國際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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