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沒時間心機去批評這份親建制、散布虛假「中產意識」的報紙,但這次它實在太「精神分裂」。以上就是昨日它的頭版標題,究竟,其編輯如何得到「基層分得多」的結論?
我沒有興趣分析《頭條》如何界定某項措施會協助哪一個階層,例如薪俸稅主要來自中產還是基層,或參與「樓宇更新大行動」的業主是哪個階層,我只是奇怪,為何即使我用了它劃分的「受惠階層」,還是得不到它標題中的結論。
協助「中產」開支總額 = (1) 86 億 + (3) 18 億 = 104 億
協助「基層」開支總額 = (4) 18 億 + (5) 18 億 + (6) 5.7 億 + (7) 5 億 + (8) 5 億 + (9) 2 億 + (10) 1.73 億 = 55.43 億
* 依據本人幼年就讀丹心幼稚園所學的加數計算
真心求教,究竟是因為我的數學有問題,還是《頭條》「基層分得多」的意思是指協助基層的「措施數目」較多 (共 8 項),或基層的受惠「人數」較多?
Thursday, February 25, 2010
Sunday, February 21, 2010
饑饉三十
參加了宣明會的饑饉三十,請大家盡力支持,捐款不設下限,多多益善,少少無拘!謝謝
https://www.worldvision.org.hk/oss/index.asp?h=0100e6187513adf1781766469615c297
https://www.worldvision.org.hk/oss/index.asp?h=0100e6187513adf1781766469615c297
Friday, February 19, 2010
中共可信嗎?
過去八十年,中共中央怎樣談判怎樣遵守諾言,有目共睹。一九三八年國共和談期間他們宣布「誠心誠意擁護蔣委員長」之後,不過十年,羽翮一就,就和蔣委員長兵戎相見;一九五七年他們鼓勵民眾大鳴大放之後,不過兩個月,一翻臉,「言者無罪,聞者足戒」就變成「引蛇出洞,聚而殲之」;一九五○年他們攻佔西藏之 後,簽署十七條協議,信誓旦旦,說容許「西藏實行民族區域自治」,但現在達賴喇嘛只求他們踐約,就被斥為「妄圖分裂祖國的惡魔」。至於香港,被中共中央接 收之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清清楚楚的普選條文,幾年之內給解釋成什麼樣子,普選聯盟諸公大概都忘記了,否則不可能這樣熱切期待和中共中央討論十年 八年之後的普選事宜。
古德明《普選聯盟的抱負》, 20/2/2010,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00220&sec_id=4104&subsec_id=15337&art_id=13745548&coln_id=263
古德明《普選聯盟的抱負》, 20/2/2010,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00220&sec_id=4104&subsec_id=15337&art_id=13745548&coln_id=263
中共從來沒有誠信,她信奉的是「強權就是公理」,例子還有太多 (如 1999 年的法輪功),所以我一直說,實力不足而希望與之「談判」,根本是痴人說夢,那只是「乞求」甚至是「投降」,結果只有受統戰收編。
昆德拉說:「人類如強權的鬥爭,是記憶與遺忘的鬥爭」,我希望終普聯諸公別要忘記歷史,不要重蹈前人覆轍。
Thursday, February 18, 2010
2012 政改諮詢文件意見書
為期三個月的政改公眾諮詢 (網站) 今天結束,遲了提醒大家,實在抱歉。合適的政制發展是香港以至中國未來繁榮穩定的基礎,如有時間的話,哪怕只是短短幾句,請你盡公民的權利和責任,向政府當局表達意見。另外,提醒大家要修改一下,不要看來是標準意見書,以免政府取巧不計算。以下為提交辦法:
註:你的意見日後或會公開供市民參閱;如果你希望交來的意見不予以公開或以不具名方式公開,請清楚說明。
請把你的意見(註)透過下述方法傳送:
| 電郵地址: | views@cmab-cd2012.gov.hk |
| 傳真號碼: | 2523 3207 |
| 郵寄地址: | 香港下亞厘畢道 中區政府合署中座319室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
註:你的意見日後或會公開供市民參閱;如果你希望交來的意見不予以公開或以不具名方式公開,請清楚說明。
「二零一二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諮詢文件」意見書
(18/2/2010)
一. 交待 2017 年行政長官及 2020 年立法會的「普選路線圖」
雖然政府聲稱,全國人大常委會 2007 年的決定已確立了「時間表」,「保證」了 2017 年普選特首及 2020 年普選立法會,但不論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還是特區政府都未曾定義何謂「普選」,有政界人士聲稱「普選」不需要符合「普及而平等」的原則,甚至保留立法會中的「功能界別」也算是普選。同時,《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訂明會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推選委員會」推選候選人,再由全民普選特首,但中央以至特區政府皆未曾公布此「篩選機制」的實際安排。曾特首曾於選舉期間承諾「在其任內解決普選問題」(即「玩舖勁」) ,故此當局必須明確交待細節,以保證 2017 及 2020 年的「雙普選」符合「普及而平等」的原則,而且特首選舉的提名委員會必須具「廣泛代表性」。否則實難說服大眾「普選問題」已經解決,曾特首則違反選舉承諾,失信於香港市民。
雖然政府聲稱,曾特首無權於任內決定 2017 或 2020 年的選舉安排,但不論從《基本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於 2004 對《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一的解釋,及人大常委會 2007 年對特區 2012 年特首及立法會選舉及普選問題的決定中,最多只曾提到「可以」,而非「只可以」依法修改 2012 年的選舉辦法,並無限制特區政府修改 2012 年後的選舉安排。所以,曾特首聲稱任內無權修改 2017 或 2020 年的選舉安排,是失職卸責,沒有盡力推動本港的政制發展。
政府多次強調,落實普選需要符合「循序漸進」的原則,故此是次政改方案應該包括 2012 年後選舉安排的修改,確保本地政制發展「循序漸進」。本人要求政府當局交出包括 2016 年立法會 (例如減少或取消功能界別、取消分組點票等,因為人大常委會 並無限制修改)、2017 年行政長官及 2020 年立法會選舉安排的「普選路線圖」,只有這樣社會各界才能真正討論,才有可能取得共識,香港才能維持長遠繁榮穩定。
二. 修改 2012 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
- 選委會人數:
- 不反對人數增加至 1200 人,但不應以此欠代表性的選委會「過渡」或組成 2017 年特首選舉的提名委員會,更不應因此將提名門檻提高至 150 人 ( 1200 人的 1/8 )
- 選委會組成:
- 反對維持四個界別現有的人數比例,因為現時劃分並非依據本地人口或社會結構,而且大部份選委的產生方式亦不民主,缺乏代表性,不符合《基本法》「行政長官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選出」的規定。
- 贊成分配第四界別的新增議席予區議員,但應屬「臨時安排」,並於 2017 年特首選舉中取消,同時也不能「自然過渡」成為 2017 年特首選舉的提名委員會,因為區議員人數只有數百人,難以避免操控選票、貪污或利益輸送等問題,而且這些問題同時出現於現時區議會的小選區選舉中。
- 增加的區議員議席幅度應該包括所有民選區議員,同時必須排除所有委任區議員,因為後者完全沒有民意基礎及代表性,不符合《基本法》中選委會需「具有廣泛代表性」的規定。
- 選委會選民基礎:
- 建議把所有「公司/團體票」改為「個人票」,以符合代表性及民主的原則。
- 贊成增加民選區議員的比例,增加選委會的代表性。
- 另外,方案必須擴大選委界別中「工商、金融界」(26,794 團體或個人) 及「勞工、社會服務、宗教等界」(15,504 團體或個人)* 的選民基礎,以符合《基本法》中選委會需「具有廣泛代表性」的規定。
- 特首候選人提名安排:
- 《基本法》附件一第四條列明「不少於一百名的選舉委員可聯合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每名委員只可提出一名候選人。」故「維持目前提名門檻」應該是維持「一百名選委的提名」,而非「選委人數的八分之一」,政府的諮詢文件何必混淆視聽?贊成維持目前提名門檻 (即一百名選委提名),維護《基本法》中保障公民的「被選舉權」。
- 特首政黨背景:
- 建議取消特首不可屬於任何政黨的規定,因為此規定不設實際,令特首無法在立會取得同黨議員的支持,不利行政機關制定及推動政策;也令政黨不可能執政,只限於批評政府政策,阻礙本地政黨政治的長遠發展。
三. 修改 2012 年立法會產生辦法
- 議席數目:
- 不反對增加議席數目,前提是所有新增議席將來自地區直選而非功能界別 (包括區議會界別)。如因全國人大常委會 2007 年的決定 (地區直選與功能界別比例維持原狀) 而無法實行,則應保持原狀,以免增加功能界別議席。
- 功能界別的選民基礎:
- 建議把所有「公司/團體票」改為「個人票」,以符合代表性及民主的原則。
- 如迫不得以引入五個「區議會」的功能界別議席,必須在「比例代表制」下以區議員互選產生,以免出現「全票制」(或類似機制) 下某一黨派獨攬該界別議席的情況。
四. 修改其他政制安排
- 區議會委任制度:
- 政府必須承諾,於來屆區議會取消所有委任議席,因委任議員缺乏民意基礎及代表性,不能代表該區市民,而且《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此皆沒有設下任何限制。
* 見諮詢文件附件二《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投票人 (2009年正式登記冊)》
延伸閱讀:
Fongyun 的意見書
Kursk 的意見書
Tommyjonk 的意見書
凱文的意見書
黃世澤的意見書
Wednesday, February 17, 2010
民建聯最無恥 (4) - 鍾港武
雖然鍾港武曾三次參選立會選舉 (皆為民建聯九龍西名單第二名,無緣當選),但論資排輩,此系列未來幾輯本未排到他。奈何近日「民建聯最無恥」熱爆網絡,計有十五歲網友 JC Cheung 製作的《民建聯無恥紀錄集》、一人一篇作文大召集和發動在雅虎搜尋「民建聯最無恥」等,故筆者認為應借此交待「口號」出處 (留意以下片段)。
2008 年 8 月 19 日,Now TV,立法會選舉,九龍西選舉論壇
Sunday, February 14, 2010
尖天 2010 新年旅行 ─ 韶關 (下)
先祝大家虎年進步,身體健康,(包括劉曉波或譚作人等政治犯,和數以億計的民工) 可以回家過年。
標題中的「新年」其實是西曆新年 (1 Jan),因為之前寫了 (上),即使馬虎一點也寫完它吧。
第二天晚了起床,早飯後出發往丹霞山。車程約一小時,甫下車,兩個騎著電單車的男子就上前「兜客」,說「可先載我們到山上,進去後再依景點付錢」,只收 RMB60 (正價門票 RMB100)。當然沒聽他們的 (而且我們有學生證的優惠嘛),後來發現上圖那個根本不是「入口」,進去後還個收票的入口,看來他們正打算載我們到那裡,再白賺 60 人仔吧。
我們仗著腳程快,不用交通工具走上山,雖然下起雨來,但還是很快找到人山人海的陰元石。但離開那處後,就開始走霉運,下大雨加上走錯路,令我們繞了個大圈,走一條看來尚在興建的路,途中沒有一人,直到最後碰到一群「疑似」修路工人。趕不及去其他景點,只有回去。我們在下車處等車,的士和七人車先後來「兜客」, 一輪交涉後,與一對情侣以每人 RMB15 坐七人車回市中心。
晚上當然是在步行街「掃街」,品嚐到波雞說了整天的「烤羊肉串」,很惹味的調味,尤其是一家用慢火燒得留有羊肉汁的,推介。其時是「捕魚」(AoC, Age of Empires II: The Conquerors) 旺季,尖子來到粵北仍不忘鍛鍊,幾經辛苦找到一家「國民網吧」,但其內竟無捕魚設備 (無此遊戲),徒呼奈何。
第三天有兩個目的地─ 乳源的必背瑤寨,和樂昌的古佛岩,都不易去,所以我們包了架的士去。未到必背,途中已見峽谷地貌,甚為壯觀,瑤寨反而沒甚麼特別,新簌的人工化建築、「民族」歌舞表演,加上食肆旅館,實無甚可觀。反而山後的菜田、柴堆和屠戶真實和有趣得多。
古佛岩溶洞不小,邊走邊看要十五分鐘,內有不少奇形怪狀的鐘乳石,有塊就像一輪彎月,另一堆就像條龍,還有一條十多米高的「定海神針」(上圖),如果不是太人工化,到處都是彩色射燈,就更好了。再說,洞內的鐘乳石毫無保護,雖有導遊帶領遊覽,但遊人可隨意觸摸,委實令人擔心這些「自然文化遺產」的未來。其實洞外就是個公園,有遊樂設施和山頂大佛,如不入岩洞的話只需 RMB5 (我記得自己付了 RMB35,不知是否學生價)。
原本打算等火車到深圳,但那的士司機建議我們一試武廣高鐵,反正未試過,也不貴很多,而且他說「一定有位子」,我們就搭巴士去新「韶關站」(舊站改稱韶關東站),失望而回,我想是一連三天假期的原因吧。我們只有回市中心搭巴士先去廣州再去深圳,皇崗過關回家,其時應已兩三點了。
標題中的「新年」其實是西曆新年 (1 Jan),因為之前寫了 (上),即使馬虎一點也寫完它吧。
先補相,一間我見過最狹長的房間
第二天晚了起床,早飯後出發往丹霞山。車程約一小時,甫下車,兩個騎著電單車的男子就上前「兜客」,說「可先載我們到山上,進去後再依景點付錢」,只收 RMB60 (正價門票 RMB100)。當然沒聽他們的 (而且我們有學生證的優惠嘛),後來發現上圖那個根本不是「入口」,進去後還個收票的入口,看來他們正打算載我們到那裡,再白賺 60 人仔吧。
我們仗著腳程快,不用交通工具走上山,雖然下起雨來,但還是很快找到人山人海的陰元石。但離開那處後,就開始走霉運,下大雨加上走錯路,令我們繞了個大圈,走一條看來尚在興建的路,途中沒有一人,直到最後碰到一群「疑似」修路工人。趕不及去其他景點,只有回去。我們在下車處等車,的士和七人車先後來「兜客」, 一輪交涉後,與一對情侣以每人 RMB15 坐七人車回市中心。
晚上當然是在步行街「掃街」,品嚐到波雞說了整天的「烤羊肉串」,很惹味的調味,尤其是一家用慢火燒得留有羊肉汁的,推介。其時是「捕魚」(AoC, Age of Empires II: The Conquerors) 旺季,尖子來到粵北仍不忘鍛鍊,幾經辛苦找到一家「國民網吧」,但其內竟無捕魚設備 (無此遊戲),徒呼奈何。
第三天有兩個目的地─ 乳源的必背瑤寨,和樂昌的古佛岩,都不易去,所以我們包了架的士去。未到必背,途中已見峽谷地貌,甚為壯觀,瑤寨反而沒甚麼特別,新簌的人工化建築、「民族」歌舞表演,加上食肆旅館,實無甚可觀。反而山後的菜田、柴堆和屠戶真實和有趣得多。
古佛岩溶洞不小,邊走邊看要十五分鐘,內有不少奇形怪狀的鐘乳石,有塊就像一輪彎月,另一堆就像條龍,還有一條十多米高的「定海神針」(上圖),如果不是太人工化,到處都是彩色射燈,就更好了。再說,洞內的鐘乳石毫無保護,雖有導遊帶領遊覽,但遊人可隨意觸摸,委實令人擔心這些「自然文化遺產」的未來。其實洞外就是個公園,有遊樂設施和山頂大佛,如不入岩洞的話只需 RMB5 (我記得自己付了 RMB35,不知是否學生價)。
原本打算等火車到深圳,但那的士司機建議我們一試武廣高鐵,反正未試過,也不貴很多,而且他說「一定有位子」,我們就搭巴士去新「韶關站」(舊站改稱韶關東站),失望而回,我想是一連三天假期的原因吧。我們只有回市中心搭巴士先去廣州再去深圳,皇崗過關回家,其時應已兩三點了。
Wednesday, February 10, 2010
少女失樂園
事前未想過看哪齣戲,到戲院後見時間合適就入場看《少女失樂園》 (An Education)。自己一向不太相信影評,因誰都只從自己角度出發,如要看幾篇影評則太費時,而且也不易找到,至於預告片 (除對賣弄畫面者外) 就更乏參考價值。
(注意,內有劇情)
珍妮是個成績優異的預科生,父母師長對她寄予厚望,要她考入牛津。她心底喜歡法國自由奔放的生活、文化和音樂,現實生活卻只有讀書,和那些有助升學的活動 ─ 大提琴、拉丁文,委實平淡枯燥。
直至她遇上年長得多,風趣幽默而且見多識廣的大衛,帶她出入拍賣會和歌舞廳,品嚐高級雪茄,到巴黎過生日,珍妮突然「發現」了一種截然不同的生活 ─ 一種精彩和刺激得多的生活。相比像她的老師般讀完大學後做一份安穩平淡工作,珍妮覺得這種五光十色的人生有意思得多,這樣的生活才有樂趣可言,縱使要撒謊才哄得父母讓她外遊,縱然知道大衛的「生意」其實就是巧取豪奪,即使荒廢學業令師長失望,她都認為值得。
因接受大衛求婚而退學,結局卻不是婚禮,大衛原來是有婦之夫,「情場老手」最終離開了她。美夢破滅後,她回到校園重新開始,考入牛津,她盡力活得和身邊同齡的女孩一樣,交往的也變回樸素的男孩,雖然,她認為自己心境已不一樣。
《少》問作者 (因那是作者的親身經歷),甚麼是「生活」?或準確一點,甚麼是自己的理想生活?平步青雲也平淡枯燥?精彩刺激但不安穩?十七歲的珍妮選擇了後者,但故事也告訴我們其他選擇 ─ 害怕生活不安穩,所以起初堅持女兒要上大學的父親、希望女兒可做自己喜歡的事的母親、認為求知才有光明前途的校長和老師。其實,這是每個人要問自己的問題,因為我們的理想生活都不一樣。
另一點是「放眼未來」與「活在當下」的衝突,最明顯就是珍妮跟校長爭辯時的詰問 ─ 如果她明天突然死了,那麼讀書學習有何用?這是理想與現實的問題,師長父母總叫孩子努力讀書,他們「現實」,因為他們已活在殘酷的現實中,但他們往往說服不了仍未放棄「理想」的孩子,就像戲內誰也說服不了珍妮。對我來說,現實當然殘酷,卻不如很多人想像中殘酷,至少,我認為理想和現實並非必然對立,無法共存。
其實看完後,我還未明白戲名「An Education」(這也是作者自傳的書名) 的意思,它指的是與玩樂享受對立的「求學」、所托非人後換回來的「教訓」,還是如友人所言不論在學還是整個人生,其實都只是「教育」的一部份?誰知道就告訴我吧。
(注意,內有劇情)
珍妮是個成績優異的預科生,父母師長對她寄予厚望,要她考入牛津。她心底喜歡法國自由奔放的生活、文化和音樂,現實生活卻只有讀書,和那些有助升學的活動 ─ 大提琴、拉丁文,委實平淡枯燥。
直至她遇上年長得多,風趣幽默而且見多識廣的大衛,帶她出入拍賣會和歌舞廳,品嚐高級雪茄,到巴黎過生日,珍妮突然「發現」了一種截然不同的生活 ─ 一種精彩和刺激得多的生活。相比像她的老師般讀完大學後做一份安穩平淡工作,珍妮覺得這種五光十色的人生有意思得多,這樣的生活才有樂趣可言,縱使要撒謊才哄得父母讓她外遊,縱然知道大衛的「生意」其實就是巧取豪奪,即使荒廢學業令師長失望,她都認為值得。
因接受大衛求婚而退學,結局卻不是婚禮,大衛原來是有婦之夫,「情場老手」最終離開了她。美夢破滅後,她回到校園重新開始,考入牛津,她盡力活得和身邊同齡的女孩一樣,交往的也變回樸素的男孩,雖然,她認為自己心境已不一樣。
《少》問作者 (因那是作者的親身經歷),甚麼是「生活」?或準確一點,甚麼是自己的理想生活?平步青雲也平淡枯燥?精彩刺激但不安穩?十七歲的珍妮選擇了後者,但故事也告訴我們其他選擇 ─ 害怕生活不安穩,所以起初堅持女兒要上大學的父親、希望女兒可做自己喜歡的事的母親、認為求知才有光明前途的校長和老師。其實,這是每個人要問自己的問題,因為我們的理想生活都不一樣。
另一點是「放眼未來」與「活在當下」的衝突,最明顯就是珍妮跟校長爭辯時的詰問 ─ 如果她明天突然死了,那麼讀書學習有何用?這是理想與現實的問題,師長父母總叫孩子努力讀書,他們「現實」,因為他們已活在殘酷的現實中,但他們往往說服不了仍未放棄「理想」的孩子,就像戲內誰也說服不了珍妮。對我來說,現實當然殘酷,卻不如很多人想像中殘酷,至少,我認為理想和現實並非必然對立,無法共存。
其實看完後,我還未明白戲名「An Education」(這也是作者自傳的書名) 的意思,它指的是與玩樂享受對立的「求學」、所托非人後換回來的「教訓」,還是如友人所言不論在學還是整個人生,其實都只是「教育」的一部份?誰知道就告訴我吧。
Tuesday, February 9, 2010
雜記 (2/2010 上旬)
沒有心情。功課和雜務不少,但主要問題在於自己,每當我缺乏確切的目標,就會一如既往地拖著拖著,直到死線來臨。我不知道,這星期為何連用十數分鐘寫篇網誌的心情也沒有,甚至寧可在面書或高登磨蹭。
突然想起「明光社」年三十 (13/2) 賣旗,我當然不會支持這個「原教旨主義」組織,同時亦呼籲大家杯葛它的籌款,以免資助道德塔利班。(明光社等右派基督教徒的惡行磬竹難書,近年例子即有《中大學生報》淫審案、於科學教育引入「特創論」、阻止《家暴條例》涵蓋同性同居者等,不贅)
又一宗「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再加上香港記者當地採訪時所受的粗暴對待,再說也怕自己「口臭」。或許不是麻木,不想多說是因我想大家早應明白這個政權的「反動」本質,等待和平改革 (如劉曉波等) 根本是痴人說夢,緣木求魚*;對那些愚昧或犬儒的人,則在此多說無益,誰也不會看過這幾百字就清楚過來。譚作人的慷慨就義故然可敬,但我更關心,那些子女都在川震中不明不白地死去的家長有甚麼感受,中共法西斯,還請早日入土為安。
*有人認為當這一代領導人退下後,情況會有所改變。我不認同,因為專制的權力鬥爭不傾向產生開明的領袖,而且勝利者也必須盡力維持自己權力,難以推行真正的政治改革。當然,我希望這判斷錯了。
突然想起「明光社」年三十 (13/2) 賣旗,我當然不會支持這個「原教旨主義」組織,同時亦呼籲大家杯葛它的籌款,以免資助道德塔利班。(明光社等右派基督教徒的惡行磬竹難書,近年例子即有《中大學生報》淫審案、於科學教育引入「特創論」、阻止《家暴條例》涵蓋同性同居者等,不贅)
又一宗「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再加上香港記者當地採訪時所受的粗暴對待,再說也怕自己「口臭」。或許不是麻木,不想多說是因我想大家早應明白這個政權的「反動」本質,等待和平改革 (如劉曉波等) 根本是痴人說夢,緣木求魚*;對那些愚昧或犬儒的人,則在此多說無益,誰也不會看過這幾百字就清楚過來。譚作人的慷慨就義故然可敬,但我更關心,那些子女都在川震中不明不白地死去的家長有甚麼感受,中共法西斯,還請早日入土為安。
*有人認為當這一代領導人退下後,情況會有所改變。我不認同,因為專制的權力鬥爭不傾向產生開明的領袖,而且勝利者也必須盡力維持自己權力,難以推行真正的政治改革。當然,我希望這判斷錯了。
Tuesday, February 2, 2010
[轉] 劉曉波《我的自辯》
《我的自辯》
《起訴書》(京一分檢刑訴〔2009〕247號)列舉了六篇文章和《零八憲章》,並總中引述了三百三十多字據此指控我觸犯了《刑法》第105條第2款之規定,犯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對《起訴書》所列舉事實,除了說我“在徵集了三百餘人的簽名後”的事實陳述不準確之外,對其他的事實,我沒有異議。那六篇文章是我寫的,我參與了《零八憲章》,但我徵集的簽名只有70人左右,而不是三百多人,其他人的簽名不是我徵集的。至於據此指控我犯罪,我無法接受。在我失去自由的一年多時間裡,面對預審警官、檢察官和法官的詢問,我一直堅持自己無罪。現在,我將從中國憲法中的有關規定、聯合國的國際人權公約、我的政治改革主張、歷史潮流等多方面為自己進行無罪辯護。
一、改革開放帶來的重要成果之一,就是國人的人權意識的日益覺醒,民間維權的此起彼伏,推動中國政府在人權觀念上的進步。2004年全國人大修憲,把“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寫進了憲法,遂使人權保障成為依法治國的憲法原則。這些國家必須尊重和保障的人權,就是憲法第35條規定的諸項公民權利,言論自由便是基本人權之一。我的言論所表達的不同政見,是一個中國公民在行使憲法所賦予的言論自由權利,非但不能受到政府的限制和任意剝奪,反而必須得到國家的尊重和法律的保護。所以,起訴書對我的指控,侵犯了我作為中國公民的基本人權,違反了中國的根本大法,是典型的因言治罪,是古老的文字獄在當代中國的延續,理應受到道義的譴責和違憲追究。《刑法》第105條第二款也有違憲之嫌,應該提請全國人大對其進行合憲性審查。
二、《起訴書》根據所引的幾段話就指控我“以造謠、誹謗等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這是欲加之罪。因為“造謠”是捏造、編造虛假資訊,中傷他人。“誹謗”是無中生有地詆毀他人的信譽與人格。二者涉及的都是事實的真假,涉及他人的名譽與利益。而我的言論皆為批評性的評論,是思想觀點的表達,是價值判斷而非事實判斷,也沒有對任何人造成傷害。所以,我的言論與造謠、誹謗風馬牛不相及。換言之,批評不是造謠,反對更不是誹謗。
三、《起訴書》根據《零八憲章》的幾段言論指控我誣衊執政黨,“試圖煽動顛覆現政權”。這指控有斷章取義之嫌,它完全無視《零八憲章》的整體表述,無視我所有的文章所表述的一貫觀點。
首先,《零八憲章》指出的“人權災難”都是發生在當代中國的事實,“反右”錯劃了五十多萬右派,“大躍進”造成了上千萬人的非自然死亡,“文革”造成國家的浩劫。“六四”是血案,許多人死了,許多人被投入監獄。這些事實都是舉世公認的“人權災難”,確實為中國的發展帶來危機,“束縛了中華民族的自身發展,制約了人類文明的進步。”至於取消一黨壟斷執政特權,不過是要求執政黨進行還政於民的改革,最終建立“民有、民治、民享”的自由國家。
其次,《零八憲章》所申明的價值和所提出的政改主張,其長遠目標是建成自由民主的聯邦共和國,其改革措施是十九條,其改革方式是漸進的和平的方式。這是有感於現行的跛足改革的種種弊端,要求執政黨變跛足為雙足,即政治與經濟同步並進的均衡改革。也就是從民間的角度推動官方儘快啟動還政於民的改革,用自下而上的民間壓力敦促政府進行自上而下的政治變革,從而形成官民互動的良性合作,以儘早實現國人的百年憲政之夢想。
再次,從1989年到2009年的二十年裡,我所表達的中國政治改革的觀點,一直是漸進、和平、有序、可控。我也一貫反對一步到位的激進改革,更反對暴力革命。這種漸進式改革主張,在我的《通過改變社會來改變政權》一文中有著明確的表述:通過致力於民間權利意識的覺醒、民間維權的擴張、民間自主性的上升、民間社會的發展,形成自下而上的壓力,以推動自上而下的官方改革。事實上,中國三十年的改革實踐證明,每一次具有制度創新性質的改革措施的出臺和實施,其最根本的動力皆來自民間的自發改革,民間改革的認同性和影響逐漸擴大,迫使官方接受民間的創新嘗試,從而變成自上而下的改革決策。
總之,漸進、和平、有序、可控,自下而上與自上而下的互動,是我關於中國政治改革的關鍵字。因為這種方式代價最小,效果最大。我知道政治變革的基本常識,有序、可控的社會變革必定優於無序、失控的變革。壞政府治下的秩序也優於無政府的天下大亂。所以,我反對獨裁化或壟斷化的執政方式,並不是“煽動顛覆現政權”。換言之,反對並不等於顛覆。
四、中國有“滿招損、謙受益”的古訓,西諺有“狂妄必遭天譴”的箴言。我知道自己的局限,所以,我也知道我的公開言論不可能十全十美或完全正確。特別是我的時評類文章,不嚴謹的論證,情緒化的宣洩,錯誤的表述,以偏蓋全的結論……在所難免。但是,這些有局限性的言論,與犯罪毫無關係,不能作為治罪的依據。因為,言論自由之權利,不僅包括發表正確觀點的權利,也包括發表錯誤言論的權利。正確的言論和多數的意見需要保護;不正確的言論和少數的意見,同樣需要權利的保護。正所謂:我可以不贊成或反對你的觀點,但我堅決捍衛你公開表達不同觀點的權利,哪怕你所表達的觀點是錯誤的,這,才是言論自由的精義。對此,中國古代傳統中也有過經典的概括。我把這種概括稱為二十四字箴言: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言者無罪,聞者足戒;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正因為這二十四字箴言道出了言論自由的要義,才能讓每一代國人耳熟能詳,流傳至今。我認為,其中“言者無罪,聞者足戒”,完全可以作為當代國人對待批評意見的座右銘,更應該成為當權者對待不同政見的警示。
五、我無罪,因為對我的指控有違國際社會公認的人權準則。早在1948年,中國作為聯合國的常任理事國就參與起草了《世界人權宣言》;五十年後的 1998 年,中國政府又向國際社會作出了簽署聯合國制定的兩大國際人權公約的莊嚴承諾。其中《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把言論自由列為最基本的普世人權,要求各國政府必須加以尊重和保障。中國作為聯合國常任理事國,也作為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成員,有義務遵守聯合國制定的人權公約,有責任餞行自己的承諾,也應該模範地執行聯合國發佈的人權保障條款。惟其如此,中國政府才能切實保障本國國民的人權,為推動國際人權事業做出自己的貢獻,從而顯示出一個大國的文明風範。
遺憾的是,中國政府並沒有完全履行自己的義務和兌現自己的承諾,並沒有把紙上的保證落實為現實的行動,有憲法而無憲政,有承諾而無兌現,仍然是中國政府在應對國際社會的批評時的常態。現在對我的指控就是最新的例證。顯然,這樣的因言治罪,與中國作為常任理事國和人權理事會的成員的身份相悖,有損於中國的政治形象和國家利益,無法在政治上取信於文明世界。
六、無論在中國還是在世界,無論是在古代還是現當代,因言治罪的文字獄都是反人道反人權的行為,有悖於大勢所趨、人心所向的時代潮流。回顧中國歷史,即使在家天下的帝制時代,從秦到清,文字獄的盛行,歷來都是一個政權的執政污點,也是中華民族的恥辱。秦始皇有統一中國之功,但其“焚書坑儒”之暴政卻遺臭萬年。漢武帝雄才大略,但其閹割太史公司馬遷之舉則倍受病詬。清朝有“康乾盛世”,但其頻繁的文字獄也只能留下駡名。相反,漢文帝在二千多年前就廢除過因言治罪的“誣謗罪”,由此贏得了開朝仁君的美名和歷代推崇的“文景之治”。
進入現代中國,中國共產黨之所以由弱而強,最終戰勝國民黨,在根本上源自其“反獨裁爭自由”的道義力量。1949年前,中共的《新華日報》和《解放日報》經常發文抨擊蔣家政權對言論自由的壓制,為因言獲罪的有識之士大聲疾呼。毛澤東等中共領袖也多次論及言論自由及基本人權。但1949年後,從反右到文革,林昭被槍斃,張志新被割喉,言論自由在毛時代消失了,國家陷於萬馬齊喑的死寂。改革以來,執政黨撥亂反正,對不同政見的容忍度有大幅度提高,社會的言論空間不斷擴大,文字獄大幅度減少,但因言治罪的傳統並沒有完全滅絕。從四•五到六四,從民主牆到零八憲章,因言治罪的案例時有發生。我此次獲罪,不過是最近的文字獄而已。
二十一世紀的今天,言論自由早已成為多數國人的共識,文字獄卻是千夫所指。從客觀效果上看,防民之口甚於防川,監獄的高牆關不住自由的表達。一個政權不可能靠壓抑不同政見來建立合法性,也不可能靠文字獄來達成長治久安。因為,筆桿子的問題只能訴諸筆桿子來解決,一旦動用槍桿子解決筆桿子的問題,只能造成人權災難。只有從制度上根絕文字獄,憲法所規定的言論自由權利才能落實到每一位國民身上;只有當國民的言論自由權利得到制度化的現實保障,文字獄才會在中國大地上滅絕。
因言治罪,不符合中國憲法所確立的人權原則,違反了聯合國發佈的國際人權公約,有悖於普世道義與歷史潮流。我為自己所做的無罪辯護,希望能夠得到法庭的採納,從而讓此案的裁決在中國法治史上具有開先河的意義,經得起中國憲法之人權條款與國際人權公約的審查,也經得起道義的追問和歷史的檢驗。
謝謝大家!
劉曉波(2009年12月23日於法庭上)
來源:亞洲時報, 2010/01/22
Monday, February 1, 2010
不道德的自由是道德的
幾年前聽過這麼一句,大概就是說,容許人有選擇「不道德行為」的自由,是一種「道德」。當然,這不是叫人接受殺人放火或姦淫擄掠,說的是狹義的「道德」─ 同性戀、雜交、亂倫或色情事業等「不傷害他人」的行為。
為何要容許「不道德」?首先,究竟誰可以決定何謂「不道德」?聖經?淫審處?宗教團體?還是立法會議員?於不同時空、社會或文化,這些不傷害他人的行為每每有不同解讀,從前大多社會不接受婚前性行為
為甚麼?
「道德立法」
近年香港社會
明光社
我沒有宗教信仰,當然
除了人性的陰暗面外,我不認為世上有真正的「邪惡」或「萬惡之源」。以香港來說,複雜的社會問題不單來自中共專制,或本地的技術官僚只顧阿諛奉承,還有資本主義本身的不足 ─ 貧富不均、還有保守愚昧的右派基督徒
free and informed choice
我當然「以偏蓋全」,因為假設
衛道之士
塔利班
在香港,以乎大家都很容易被煽動
為何要容許「不道德」?首先,究竟誰可以決定何謂「不道德」?聖經?淫審處?宗教團體?還是立法會議員?於不同時空、社會或文化,這些不傷害他人的行為每每有不同解讀,從前大多社會不接受婚前性行為
為甚麼?
「道德立法」
近年香港社會
明光社
我沒有宗教信仰,當然
除了人性的陰暗面外,我不認為世上有真正的「邪惡」或「萬惡之源」。以香港來說,複雜的社會問題不單來自中共專制,或本地的技術官僚只顧阿諛奉承,還有資本主義本身的不足 ─ 貧富不均、還有保守愚昧的右派基督徒
free and informed choice
我當然「以偏蓋全」,因為假設
衛道之士
塔利班
在香港,以乎大家都很容易被煽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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